近日,国家质检总局印发公告,正式发布了JJF1523-2015《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红外线气体分析器型式评价大纲》。该大纲将于2015年7月10日起正式实施。
据了解,“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红外线气体分析器”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(型式批准部分)》内 ,主要用于环境监测、卫生防疫等部门测定公共场所中一氧化碳及二氧化碳浓度的测定。